不管怎么说,我还是把自己的 Github Page 搭建了起来,顺带整理了之前云笔记里的东西,既然如此,纪念一下也是可以的

算起来,从来到深圳正式成为一名全职的前端开发,马上就要两年了。两年的前端之路,与大部分公司要求的 3~5 年前端经验相比,简直就是分分钟找不到工作的节奏

在这两年里,跟着团队经历了一个又一个的项目,虽然很粗糙,虽然微不足道,但还是获益匪浅。写技术博客,在我看来是一件很需要勇气的事,如果没有足够的技术积累,何必展示给其他人看呢?我不认为看一个小学生演算四则运算对你的数学会有多大的长进,因此一直持着谨慎的态度。

但是毕竟还是喜欢总结一下过去开发中遇到的有趣的事情,因此我慢慢养成一个习惯:如果你觉得有一本技术书籍可以学到你觉得很不错的技术,那么尝试看第二遍第三遍,并把其中觉得有新发现的地方,用自己的方式做一次笔记,总有一天这本书你再看的时候就觉得没有什么值得做笔记的了,求学时代老师们的说法是:“把一本书读薄”

看书是一件挺痛苦的事情,尤其是你对这个技术一点积累都没有的时候,我第一次看《JavaScript 高级程序设计》的时候,基本上只是认识字罢了,只能看得懂一些关于 API 的调用;第二次再看的时候,原型和继承就得跳过去,高级技巧对我而言也是没啥意思的部分;第三次再看的时候,就觉得这本书也不过如此嘛,里面讲的我都知道,不会的时候看得懂就好;第四次看的时候我已经又看了许多其他的书了,这时我真是赞叹这本书讲的东西是多么深入浅出。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经典就是经典,隔行如隔山,如果我觉得一个技术或行业是简单的容易的,那么一定是没有足够深入地去了解它们内在的本质。

我不应该去忽略很多技术上的细节,我习惯记录一些在开发中遇到的有趣的事情,虽然由于项目进度或者是认识不到位,并没有足够的能力在当时看到其中透露的一些信息,但我觉得只要足够在意,总会有所收获的。

很久之前,我看到一个评论说,如果一个技术博客写的不严谨,那么最好还是不要出来丢人现眼了。我当时深以为然,因此我从来就没有写过所谓的博客,我觉得自己还是很菜,还不到时候可以把自己的看法完善,因此我唯唯诺诺地只敢把自己的看法和探索过程简要地记录在云笔记中。我印象中很深刻的是,我在仔细研究完 jQuery 的 API 后,把自己的思路和看法写在了 Markdown 存在云笔记,顺带还发了一份到群里,希望有人与我共鸣,然并卵。似乎是受到了一些打击,我决定这么幼稚的分析还是自己好好再琢磨琢磨。

每过三个月再回头看自己写的代码,一定会觉得当时的自己怎么那么傻逼,我不写博客,或者说这个博客本质上是只给我自己看就好的,我喜欢把自己当成一个读者,想尽办法假装自己是一个很菜的读者,或者说是写给三个月前的自己看的——我知道三个月前的自己是什么样的水平,那时的他应该用怎样的描述才能让他明白这个东西原来是这样呢?于是,我又把书给读厚了,因为满满都是解释。

所以如果你无意进来看到这个小屋,请一定要知道,我只是在写给三个月前的自己看罢了。自己给自己讲故事也是有趣的一件事,您觉得呢?